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黔南州人民检察院已于近日依法对贵州省委办公厅原副主任陈丽萍涉嫌受贿罪、行贿罪一案向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陈丽萍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黔南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丽萍利用担任铜仁市市中办事处主任、铜仁市物价局党组书记、局长、铜仁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及贵州省委办公厅副主任等职务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行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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