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浙江金华一家网店负责人透露,黑龙江一所幼师学校的学生网购其店铺的服装,在穿戴过后,集体申请退货退款,共涉及400多条裙子。6月11日晚,该学校对此事发布情况通报,承认存在“部分学生使用过后退货”的情况,并已对涉事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安排专人与商家协商解决办法。
在当下的网购环境中,用完即退的行为十分常见。这种行为是否应该受到谴责,抑或是坚决支持消费者的利益?让我们来看看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保持完好,具体包括: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
第九条规定:对超出查验和确认商品品质、功能需要而使用商品,导致商品价值贬损较大的,视为商品不完好。例如,服装、鞋帽、箱包、玩具、家纺、家居类商品的商标标识被摘除或剪断,商品受污或损坏等。
简而言之,对于服装等商品,退货时不仅要求配件和标识完好无损,而且还必须是未经使用、未被污损的。如果消费者在穿戴使用一两天后,留下体味或污渍,甚至在洗涤后再申请退货,显然超出了“商品完好”的范围。这种将商品变成二手货的行为,无疑损害了商家的经济利益。在此情况下,商家拒绝退货退款或是有条件退货、部分退款也是合理的。
现实中,许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使用、用过便退的情况很普遍。其中,服装类是重灾区,小型电器也经常发生这种情况,尤其是难以判断明显使用痕迹的商品。这些消费者充分利用了无理由退货政策的优惠条款,导致购物过程的随意性不断增加,进而推高退货率。
如果退货成功率极高,而退货成本极低,反过来又会进一步增加购物的随意性。对于商家来说,他们需要考虑经济上的收支平衡。例如,商家可以估算出大致的退货率,并将相应的再销售成本纳入计算。从较长的销售周期来看,商家仍然可能获得盈利。如果商品本身属于小众或滞销产品,又出现大面积集中退货且货品污损,则必然会造成再销售失败。
为了降低风险,商家可以设定不退换的要求或大幅提高运费成本。对于消费者而言,合法合理地利用无理由退货无可厚非,包括服装类商品。如果企业积极鼓励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也需要做好心理准备,即该商品可能已被其他人多次试穿或使用。经验丰富的消费者可以通过闻气味来判断商品是全新、积压还是经过多手转卖的。
在享受购物和退货自由的消费者整体上需要承担由上一位买家转嫁而来的风险。对于平台而言,可以将消费者的行为数据出售给商家,帮助商家判断消费者的购物习惯,例如是否为高频退货消费者,以便制定相应的个性化退货措施、惩罚措施和限制条件。这些数据越精准,越有利于降低商家的风险。
平台还可以将某类商品的退货率进行提取和分类,转卖给相关机构和厂商,作为生产和营销的参考。如此一来,消费者的所有选择、购买和退货行为都可以成为研究更完善市场机制的样本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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